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动物检疫监督能力提升行动的通知》(晋农办牧医发〔2021〕252号)和《大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动物检疫监督能力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同农发[2021]142)精神,持续加强全区动物检疫监督能力建设,切实解决和整改动物检疫监督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现将《大同市365体育备用网站_365 体育投注_365bet足球直播区动物检疫监督能力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大同市365体育备用网站_365 体育投注_365bet足球直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6日
大同市365体育备用网站_365 体育投注_365bet足球直播区动物检疫监督能力提升行动
实施方案
为切实提升我区动物检疫监督能力和水平,形成完善的业务衔接机制,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保障动物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结合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市农业农村局的工作要求和我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行动,集中查找并全面解决和整改全区动物检疫监督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快构建纵向贯通、横向协同、运行高效的工作机制,着力建设懂法守法、精通业务、纪律严明的工作队伍, 构建完善全链条互通互联的动物检疫监督智慧监管平台,进一步提升我区动物检疫监督能力水平。
二、工作内容
(一)完善业务衔接机制,提升运行效能
各乡镇要围绕“以监促检、以检促防”的思路,针对机构改革后动物检疫机构运行中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进一步理顺动物检疫监督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衔接和业务协同。
1、明确承担检疫工作职责机构。要明确区、乡、镇两级承担动物检疫工作职责的机构。区畜牧兽医发展中心统筹指导全区动物检疫工作。由于机构改革乡镇畜牧兽医站划转乡镇管理,按照《动物防疫法》的有关规定,由乡镇政府承担属地动物检疫工作职责。各乡镇要严格贯彻落实《山西省动物防疫条例》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防疫工作,将动物防疫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根据所辖行政区域内养殖规模,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屠宰企业等派驻相适应的官方兽医,建立健全动物防疫体系”的要求,于2022年5月底前配齐乡镇官方兽医人员。
2、加强动物检疫与监督、执法工作协同机制。要建立动物检疫机构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沟通协调机制,明确违法违规线索移交程序、时限处理情况反馈等要求,建立起动物检疫监督执法全程紧密协作机制。
3、完善“以监促检、以检促防”工作机制。要依托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技术优势和资源优势,掌握动物防疫状况,了解动物健康水平,落实农业农村部2号公告精神,凭动物疫病监测报告出具检疫证明,确保染疫动物不进入流通环节。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履职能力
1.各乡镇要把加强动物检疫队伍建设作为落实动物检疫监督制度的关键举措,强化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依法履职能力。各乡镇要加强官方兽医电子出证账号管理,严禁转借、盗用他人账号出具动物及动物产品合格证明,如发现转借、盗用他人账号出证等行为,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2、要通过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官方兽医学习《动物防疫法》有关动物检疫的各项规定,积极组织官方兽医参加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的官方兽医线上考试,登录中国兽医网兽医卫生综合信息平台进行线上考试,并及时上报考试情况。每年区畜牧兽医发展中心集中培训不得少于2次。
3、要督促指导官方兽医严格按照动物检疫规程实施检疫,规范检疫工作记录,并在出证后实时上传检疫信息,原则上不得离线出具或者延迟上传检疫证明。对于不检疫即出证、违规出证以及违规使用、倒卖动物卫生证章标志等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应用信息化手段,强化智慧监管
要积极推进动物检疫监督信息化工作,加快构建畜禽免疫数量与检疫申报数量相结合、产地检疫与运输监管相结合、启运地出证与目的地反馈相结合的智慧监管模式。
1、提升动物检疫网上申报覆盖率。各乡镇要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运用山西智慧动监手机APP信息平台,及时将辖区内养殖场、屠宰厂(场)基础信息入库,调整和关联各养殖企业、屠宰企业相关信息,方便货主通过网络途径申报检疫,提升动物检疫工作效率。
2、加强动物检疫监督闭环管理。要全面落实动物运输车辆备案管理制度、跨省调运动物及动物产品经指定通道入境或过境制度、落地报告备案登记制度和隔离观察制度,强化落地监管,建立健全监管台账。督促指导养殖场、屠宰厂(场)、承运人等生产经营主体及时反馈落地信息,实现动物调运启运地、途径地、目的地全程闭环管理。
三、时间安排
(一)部署阶段(2021年11月18日前)
各乡镇要根据实际情况,细化工作目标,摸清动物检疫机构、人员的基本情况,将职责任务明确到个人。确需区政府解决的,要及时向区政府报告反映,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请各乡镇确定1名联络员,于11月18日前将联络员姓名、单位、职务、工作电话和手机号码报送区畜牧兽医发展中心。
(二)实施阶段(2021年11月18日至2022年4月30日)
各乡镇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对重点工作、重点区域实行现场指导、跟踪推进,适时组织开展督导调研,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三)总结阶段(2022年5月1日-31日)
各乡镇要对本次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和经验做法。于2022年5月20日前将总结报送区畜牧兽医发展中心。同时,要针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研究,集中整改,推动行动成果的转化应用,建立动物检疫监督工作长效机制。
【政策解读】大同市365体育备用网站_365 体育投注_365bet足球直播区动物检疫监督能力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